首頁 ﹥ 最新消息 > 項目說明 > 獎勵措施期間用戶不配合或不同意政府施作用戶接管致生活污水未排入污水下水道有無處罰措施? 獎勵措施期間,用戶不配合或不同意施作用戶接管,於獎勵期限截止後,該用戶應自行設置,用戶接管逾期不設者,依下水道法第32條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緩。 公布於105.06.20 上一個 回列表 下一個